240,招待、明悟与鬼迷心窍(2 / 5)

你们第一次光临寒舍,真是让寒舍蓬荜生辉。也没啥子好菜招待你们。不过都是同学,我想你们也不会见外。来,咱们走一个。祝福我们大家在星期六的联考中都能考一个好成绩。”

“勃哥,你说啥子哟!这么多菜还说没菜。你看,我和小清本来是过来看你的,你这样弄,搞得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了。”林文健端起杯子,看着满桌子的好菜说。刚才王勃说去买菜,他以为对方会去菜市场买点肉买点小菜回来自己炒,却不想对方又是油淋鹅,又是蘸水兔,又是肥肠又是卤鸡爪。特别是油淋鹅、蘸水兔和卤肥肠,他家过大年也不一定能够吃到。这让林文健相当的吃惊,随即便是一种被人看重的感动。

“就是,王勃。你买这么多菜干啥子嘛?都给你说了我和健哥都是吃了饭的,你还买这么多菜。”面对满桌子的好菜,廖小清也有点意外。桌上的好几个菜,她家平日里也很少吃。据她自己的估计,桌上的这些菜,起码得六七十元。除非家里面来了重要的客人,平时她家待客都不会这么奢侈浪费的。

“哎,吃不完剩起我明天又吃,这哪是啥子问题?来来来,小清,把杯子端起来。我们碰一下杯。”王勃对廖小清道。

除了逢年过节,平时廖小清的父母是不让她喝酒的,即使喝,她也只能偷偷摸摸的喝一点,而且她喝酒容易上脸,多喝两口,就容易脸红。所以,廖小清平时基本上不喝酒。现在没有了父母的约束,身边又坐着她很有好感的同学,廖小清的心头便有些蠢蠢欲动,但是在端起杯子之前,她还是说:“王勃,我真的喝不来酒。我平时……很少喝酒的。”

“那就少喝点嘛。抿一口意思意思。”王勃劝着廖小清。

“行,那我就抿一口嘛。”廖小清端起酒杯,“叮——”一声和王勃,林文健的杯子碰在了一起。

考虑到喝酒的对象还是未成年人,待会儿还要骑车回家。王勃就没有拿出跟薛涛,黎君华等人一起喝酒时一口干的气势,只是啜了一大口,便放下了酒杯。“来来来,吃菜吃菜。想吃啥子拈(夹)啥子哈!莫客气。”王勃拿起筷子,夹了一块油淋鹅的鹅腿放在廖小清的碗里,又夹了个翅膀放在林文健的碗里。之后才夹了块兔子肉沾了点麻辣蘸水送入自己的嘴里,一边吃一边点头道:“嗯嗯嗯,这蘸水兔不错,肉嫩得很,你们快点尝一哈儿。”

三人边吃边喝,边喝边聊。继续聊起四中的那些事,时不时回忆一下高一的过去,或者畅想一番高二高三的未来,加上王勃偶尔冒出来的一两个笑话,整个桌上的气氛,十分的轻快。

而从头到尾整个吃喝的过程中,王勃忠实。尽责的充当着自己主人家的本分,或斟酒,或夹菜,热情大方,好客爽朗,把两个上门的同窗照顾得无微不至,以至于第一次在城里人家里做客的林文健被王勃感动了无数次。他看着王勃所住的环境,吃着桌上的好菜。喝着杯中难得一喝的啤酒,忽然之间,一道明光照入心间:

自己从小到大,孜孜不倦,刻苦用功的读书,究竟是为了什么?不就是为了考上大学?考上大学又是为了什么?难道不就是为了摆脱命运的安排,让自己。自己的父母生活过得好一点,更像人一点?

而说一千道一万,归根结底,考上大学的最终目标又是为了什么呢?不就是为了找个好工作。成为城里人,有好衣服穿,有好东西吃,不再被人笑话,需要用钱的时候拿得出来,不至于求爹告奶的到处去借么?

可自己向往,自己戮力以求的生活,对王勃而言,他已经实现了。衣食住行,每一点,按照目前四方城里人的标准,他已经处在了中上的水平且不断的朝前攀升。他已经超越了普通学生,不论是农村学生也好还是城里学生也罢,他已经超越了所有人的思维,所以考大学之类的,在他的眼中,也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。

恍然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