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天才的进步(1 / 3)

王南哈哈大笑:“太骚包了。”

库特斯乐呵:“我已经尽量不花里胡哨了。”

高淳:“看出了什么?”

项阳仔细的分析:“红眼羚羊的防御弱点无非就是眼睛和菊花,还有柔软的腹部。”

“眼睛上面就是角,进攻它的眼睛很容易反被击伤。”

“而它冲锋时,转身很灵巧,所以攻击菊花不太靠谱。”

“所以库特斯选择了进攻它的脖颈。”

除了普通生物都有的巨大弱点之外,还有一些东西是防御比较差的弱点。

比如蹄子或者爪子的腕部,比如脖颈侧面。

而脖颈又是脊椎,属于一击必杀的要害部位。

其他要害大部分是内脏,都被保护了起来,脖颈反而是最容易攻击的地方。

高淳点头:“分析的很不错。”

“不过。”高淳严肃:“你压根没分析到关键。”

高淳看着羊群:“有一头红眼羚羊被血腥味吸引,往这边靠过来了,你用两千kg力量和三十米每秒的速度,解决它。”

项阳抽出一把鬼斩刀,慢慢的走向了红眼羚羊。

项阳可不想杀一头红眼羚羊而引得整个羚羊群杀过来。

&n加三十米每秒的速度,就等于是模拟普通初等武者。

面对这么大一群凶兽,初等武者必死无疑。

项阳也要严格的要求自己,进行训练。

羚羊发现同伴尸体又看到项阳后,直接冲了过来。

项阳侧身躲开冲锋,一刀劈砍在红眼羚羊的脖颈上。

“当!”

红眼羚羊脖颈皮肤炸裂,留下了一道十厘米长的口子,转过头来,继续冲向项阳。

项阳皱了皱眉头,找了个位置躲开,然后又是一刀

这一刀,没有砍在之前那个伤口上,而是在红眼羚羊的脖颈上留下了第二刀伤口。

红眼羚羊连续受创,眼睛通红,速度快了三分。

项阳险之又险的躲开,又是一刀。

再一刀。

直到第七刀,将红眼羚羊的颈椎砍断,红眼羚羊才在冲锋中倒在地上。

王虎:“可以啊,很强。”

王南:“这就是天才么,厉害了。”

项阳没好气:“别打趣我了,库特斯只用了一招就秒杀了红眼羚羊,我砍了七刀,花了十多秒才杀死它。”

王南摆头:“普通武者第一次进入荒野,第一次面对真正的凶兽,不尿裤子就不错了,十秒杀死一头初等兽兵,已经是我见过的人里面,做的最好的了。”

&n的力量,而不是你的全力,你用全力,一刀把红眼羚羊的头剁下来,跟玩儿似的。”

项阳疑惑,自己做的算好的了?

也对,人类修炼到武者之前,基本没有厮杀体验。

自己以前有过杀死受伤的嗜血坦克的经历,所以比他们冷静很多。

高淳:“你体会到差别了么?”

项阳:“我觉得有一点诡异,但没想通为什么,是因为武器的不同?”

高淳笑了:“胡扯,手斧尾刺可以刺,鬼斩刀就不能捅么,你为什么要用砍的。”

“呃……”项阳愣了一下恍然大悟,对啊,一刀捅穿红眼羚羊的脖颈皮肤,刀口将它颈椎割开,它肯定必死无疑。

高淳这才带着项阳观察红眼羚羊的伤势。

“一般,如果选择了凶兽的大要害,想要一击必杀,就必须提高杀伤力。”

“捅的穿透力,比劈砍强太多了。”

“而如果是要破坏凶兽的攻击性,比如让它失去角或者失去蹄爪,才用砍这种方法。”

高淳指着伤口:“你第一刀,如果换成捅,这头红眼羚羊就已经死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