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四章 今日方知我是我(1 / 2)

由奢入俭难,由俭入奢易。

这条道理真的是亘古不变。

总的来说,小兰也就刚开始不习惯,过了两天后,她就已经心安理得的开始享受柯南的服务。

甚至她都计划把自己的一身厨艺,完完全全的传授给柯南。

这样她就连饭都可以不用做。

就能提前体验到每天混吃混喝等死是什么感觉。暮哥和大叔那幅咸鱼样,她也想感受下。

可惜的是,其他事情柯南都能同意。但就做饭这件事,他光速拒绝,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。

小兰一提,他就开始四肢冰凉,浑身不停的发抖。

开玩笑,他现在这么努力,不就是为了不再被送到北暮家。

这要是北暮知道他会做饭了,绝对会坚定把他掳走的信念。

过去唯一的美好之处在于,它已经彻彻底底的过去了。

不过是快乐还是痛苦,它都一视同仁的过去了。

那段时间的血与泪,他没有选择的权利,但是现在的生活,他是能做出改变的。

说的难听点,他现在做出的努力,不是为了生活,而仅仅只是为了活着,有尊严的活着。

见事不可为,小兰也只好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。

现在的柯南已经很好了,做人不能太贪心。

“柯南,我上学去了。”

“路上小心。”

以前是柯南上学,小兰洗碗。现在是小兰上学,柯南洗碗。

角色的转换真的无比的自然,自然到好像一开始就应该是这样。

柯南日记:二月xx号,天气晴,一日无事。唯一让我有些在意的就是,这几天早上,叔叔没有像往常一样,吃完饭就瘫在沙方上,而是背靠着办公椅,手撑着下巴,静静看着窗外。

虽然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,但是我能感觉到,那是悲伤的表情。

看来叔叔社团旅游期间,一定发生了某些事情,一些不愿放下,不愿触及的事情。

......

吃着吃着,北暮突然放下筷子,扭头环顾四周,不知在搜寻什么。然后他对着前方的空气缓缓伸出手,再缓缓握住。

不出意外,他握了个寂寞。

一声长叹。

唉。

“你搞什么?吃个饭唉声叹气的,嫌我做的不好吃就直说。”

明美再也无法忍受,出言呛到。

这两天来,他一直是个这亚子,看着就让人冒火。

“柯南不在,这饭仿佛都没了滋味。”

“那你别吃了。”,明美直接抽走了北暮面前的盘子。

柯南,柯南,柯南!

你那么想念他,去和他过去啊!

她也太难了,前有狼后有虎的。

不光要和女人抢男人,现在男人都要来和她抢男人了嘛!

心态崩了。

彻彻底底崩了。

唉,这下好了,饭都没得吃,人生太艰难了。

这一刻,北暮停止了思考。

叮铃铃~

丂,这谁呀,就不能让他悲伤一会,烦不烦。

“明美,接下电话。求你了。”

他实在是懒的动弹。

明美擦干手,从厨房走到客厅,“这里是北暮家,嗯,好的,我会转告他的。”

“四井集团邀请你,周六去参加他家女儿的生日典礼。”

四井?这是个什么扑街货?怎么好好找到他头上的?

难道是和组织有私下交易的集团,现在邀请他去加深下感情?

可是这也不对,要是真如此,该打的是他手机,而不是座机。

北暮秃然来了兴致,从怀中掏出手机,“给你们一天时间,把四井集团的消息给我递交上来。记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