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4章 第一次交锋(2 / 2)

,在格斯的大剑还没有完全使出力气时挡住大剑,随后,武士刀微微向下倾斜,趁着格斯大剑滑落的瞬间,反手一剑刺入了格斯的心口。

格斯难以置信地看着胸口。

“好……快……”

砰。

格斯倒地。

鹰之团的人们欢呼起来,人们说着什么“果然格里菲斯才是最强的”之类的话。

“喂!你这小子,将身上的钱都交出来,然后就能滚蛋了!”那名叫做哥尔卡斯的家伙趾高气昂。

陈百经左右看了看,嗯,没错,他是在对自己说话。说起来,好久没有人用这种口气对自己说话了,说句装逼点的话,这么对自己说话的,好像基本都死了。

“我没钱。”陈百经将裤兜翻过来,他决定不跟这个傻缺计较。这家伙的品性,在整个鹰之团中都算是坏的,不过最后死得也挺惨就是了。

“什么!”哥尔卡斯显然不信,他有些生气。

“住手吧。”格里菲斯轻声开口,“将他们都带回去,这个叫做格斯的人,救活他。”

说完,第一个调转了马头离开。

哥尔卡斯狠狠瞪了陈百经一眼,随后没好气地下马踢了格斯一脚,不过,在格里菲斯突然止步时,哥尔卡斯又赶紧招呼着同伴将格斯放在马背上,一副不敢违抗命令的狗腿模样。

陈百经大约从已有的战斗场面中推测出来这个世界的战斗力了。

以经历过的《大剑》做标准,目前的格斯的战斗力,只相当于《大剑》里普通妖魔的水平,当然,可能要高一点,让他和普通妖魔作战的话,结果应该是惨胜。格里菲斯的水准稍强,目前来看可以稳胜普通妖魔,但妖魔数量增加的话,他还是得败。

“力量差距巨大么……”陈百经暗暗思考,这才是剧场版的第一部,格斯在第三部时,已经拥有了稍微对抗“不死的佐德”的力量,大致相当于是白银级巅峰,而格里菲斯通过献祭成为神之手以后,便直接脱离了“人”的范畴,一跃成为《剑风传奇》世界所表现出的最强力量的一员,那时的他,便不是《大剑》里三大深渊能够比较的了,毕竟设定上已经是“神的代言人”。

再想想自己,陈百经觉得若是现在对上“不死的佐德”之类的使徒,自己胜算还是很大的——单挑的话。

“这么说来,我的力量应该算是凡人难以仰望的巅峰,比起神之手来,却仍然只是蝼蚁。”陈百经抬头望望天空,果然是动漫世界才会有的碧蓝如洗,白云、蓝天、青草、繁花……这世界有着非常美好的一面,可惜,当献祭开始,整个世界都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,黑暗笼罩大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