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一百八十九章 一桩民事案(1 / 2)

汉明 八无和尚 3991 字 2020-09-03

马士英道:“李定国就算再有本事,可那也是叛军出身,虽说如今在永历朝旗下,可谁都明白,王自入黔,无尺土一民,永历朝无非是大西军孙可望掌握的傀儡,特别是孙可望杀了十多个永历朝臣之后……王爷,孙可望已现异心,若李定国相从,那么,日后西南半壁,咱们得花多少的代价也未必控制得了啊!”

吴争神色变得阴沉起来,马士英虽说是小人,可是个真小人,这话如同先小人后君子是一个道理,他做为幕僚是尽职的。

吴争相信李定国,但那是根据历史。

张献忠临死前对四养子嘱托,“明朝三百年正统,未必遽绝,亦天意也。我死,尔急归明,毋为不义。”

杀父之仇、民族之恨,不共戴天,这句话让李定国放下十多年来对明朝的仇恨,以大局为重,联合永历抗清,为此,他与他十多年的义兄弟孙可望刀兵相见,直至最后含恨而亡。

可眼下许多事都变了,譬如因江南北伐军的牵制,清廷对西南的围剿烈度,已经没有那么大。大西军有了从容在云南、贵州扎根的空间,如果大西军真的负守一隅,那么就象马士英说的,日后想要打进去,得死多少人?

李定国与孙可望的内讧,还会照常发生吗?

李定国的选择……会随之改变吗?

吴争确实有些担忧起来。

……。

然而,这时一桩古怪的民事纠纷案,分散了吴争的精力。

按理说,民事案惊动不了吴争。

一个执掌十一府之地生杀大权的大将军,哪有这份闲心,去理会一桩普通的民事纠纷案?

如果真要等惊动了吴争,那么,底下各级官府,就有问题了。

吴争该收拾大将军府衙门,然后一级一级地往下,府衙、县衙、里邻。

可这事就这么,堂而皇之地放到了吴争面前,不显一丝违和。

案子是张煌言亲自递上来的。

张煌言是个正直之人。

正直之人,都可欺之以方。

张煌言是真没办法了,不得不求助于吴争。

事情是这样的,五月至六月时发生的那场与清军的大战,应天府差点失守,同时京城和京畿周边因户部钱庄弊案,发生大规模的民乱。

朝廷十数名大臣突然失踪,其中包括了钱谦益,当然后来证实,钱谦益是叛逃去了顺天府。

按律,象这样的叛逃,必祸及家人。

可问题是,钱谦益的原籍在苏州府常熟县,也就是京畿并不包括苏州府。

苏州府原本是兴国公王之仁的辖地之一,因王之仁被朱慈烺压制,向朝廷返还了大半辖地,以换取朱慈烺对他的容忍,可苏州府却不在返还之列。

因为早年吴争在与莫执念筹建莫家钱庄时,王之仁是在莫家钱庄中占有一成干股的,吴争以股份来换取王之仁,对莫家钱庄在他辖地开设的自由。

所以,一旦苏州府返还给朝廷,那么势必造成王之仁手中的一成干股易手。

而王之仁当时已经无法从朝廷得到全额军费,唯有依仗这一成干股的分红来养军,自然是不肯交出去的。

所以,在王之仁殉国后,不管是朝廷还是吴争,都对此忌讳莫深。

谁都不愿意提及此事。

原因是,朝廷想将这一成干股占为己有,由此可以转化成汉明银行的股份,按比例,大概可换成半成汉明银行股份,这可是一笔巨资产。

但这事吴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,吴争想要把这份干股转入王一林的名下。

吴争的理由很强大,王之仁为国捐躯,他的私人财产,自然是由他的家人继承,朝廷岂可染指?

但吴争也无法硬来,毕竟苏州府不是在自己名下,而是朝廷名下。

这么一来,苏州府就成了